1、正常(chang)船員上(shang)下船任解職需(xu)要哪(na)些材料?
答:上船:身份證、船舶卡或船舶簽證或公司證明
下船:a、船員本人:身份證、服務簿
b、船方:船舶卡或船舶簽證或船方證明
2、船員上船時未及時報備上船信息怎么辦?
答:上船未登記的,下一個航次登記,前面的資歷不算。
3、船員下船未解職應該怎么辦?
答:對于已經辦理任職信息登記,但解職下船時未及時辦理解職信息登記的船員,由船員本人或其派出單位攜帶服務簿,并填寫《船員任職/解職信息補錄工作單》(下載見附件),到解職地海事管理機構船員管理部門補錄信息。
4、適任考試報名時,現場繳費在哪里繳費?
答:適任考試報名時的現場繳費并非考場現場繳費,而是政務大廳現場繳費,故提醒各位船員,如果選擇現場繳費,請提前到海事局的政務大廳進行繳費,考試現場繳費是無效的。
5、適任補考是否需要等成績進系統后,才能報下一次的補考?
答:不需要。(初考除外)
6、海船員〔2013〕266 號:船長和駕駛員適任證書與所持GMDSS適任證書有效期不一致的,以船長和駕駛員適任證書有效期為準。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實施辦法:持有船長或駕駛員適任證書者申請無線電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再有效時,其船長或駕駛員任職資歷等同于無線電操作服務資歷;其他無線電操作人員必須具備“11規則”第十五條要求的無線電操作資歷。單獨申請“11規則” GMDSS適任證書再有效,系統設置資歷要求:從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5年內具有與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范圍相應的不少于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或從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6個月內具有與其適任證書所記載的范圍相應的累計不少于3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
7、換發新版適任證書,保存成功后,提示資歷不符,只能辦理一本原證書簽發日期+5年的證書,需要什么資歷,才能辦理一本新證書簽發日期+5年的證書?
答:需要5年內12個月或者半年內3個月的相應等級相應職務相應航區的資歷。
8、Z02合格證需實習才可換出,實習資歷有什么要求?答:需要有6個月的實習資歷,并且需要確認見習資歷為考試成績核對后的6個月見習資歷。
9、適任類的過渡期培訓,只能補考一次嗎?
答:三年內可以補考5次。
10、在船員電子申報平臺報備任解職時提示“船員任解職時間與相應適任證時間存在沖突”怎么回事?
答:1、13年4月1日前服務資歷的維護:首先選擇適任證號碼,然后再錄入該證書對應的資歷,所錄資歷必須在證書的有效期內,且航區、等級、職務須不高于證書的航區、等級、職務。
2、見習資歷維護:見習資歷錄入時,不要選適任證,只維護見習資歷即可,因為不存在見習職務的適任證書。
下船:a、船員本人:身份證、服務簿
b、船方:船舶卡或船舶簽證或船方證明
2、船員上船時未及時報備上船信息怎么辦?
答:上船未登記的,下一個航次登記,前面的資歷不算。
3、船員下船未解職應該怎么辦?
答:對于已經辦理任職信息登記,但解職下船時未及時辦理解職信息登記的船員,由船員本人或其派出單位攜帶服務簿,并填寫《船員任職/解職信息補錄工作單》(下載見附件),到解職地海事管理機構船員管理部門補錄信息。
4、適任考試報名時,現場繳費在哪里繳費?
答:適任考試報名時的現場繳費并非考場現場繳費,而是政務大廳現場繳費,故提醒各位船員,如果選擇現場繳費,請提前到海事局的政務大廳進行繳費,考試現場繳費是無效的。
5、適任補考是否需要等成績進系統后,才能報下一次的補考?
答:不需要。(初考除外)
6、海船員〔2013〕266 號:船長和駕駛員適任證書與所持GMDSS適任證書有效期不一致的,以船長和駕駛員適任證書有效期為準。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考試和發證規則》實施辦法:持有船長或駕駛員適任證書者申請無線電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再有效時,其船長或駕駛員任職資歷等同于無線電操作服務資歷;其他無線電操作人員必須具備“11規則”第十五條要求的無線電操作資歷。單獨申請“11規則” GMDSS適任證書再有效,系統設置資歷要求:從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5年內具有與其適任證書所記載范圍相應的不少于12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或從申請之日起向前計算6個月內具有與其適任證書所記載的范圍相應的累計不少于3個月的海上服務資歷。
7、換發新版適任證書,保存成功后,提示資歷不符,只能辦理一本原證書簽發日期+5年的證書,需要什么資歷,才能辦理一本新證書簽發日期+5年的證書?
答:需要5年內12個月或者半年內3個月的相應等級相應職務相應航區的資歷。
8、Z02合格證需實習才可換出,實習資歷有什么要求?答:需要有6個月的實習資歷,并且需要確認見習資歷為考試成績核對后的6個月見習資歷。
9、適任類的過渡期培訓,只能補考一次嗎?
答:三年內可以補考5次。
10、在船員電子申報平臺報備任解職時提示“船員任解職時間與相應適任證時間存在沖突”怎么回事?
答:1、13年4月1日前服務資歷的維護:首先選擇適任證號碼,然后再錄入該證書對應的資歷,所錄資歷必須在證書的有效期內,且航區、等級、職務須不高于證書的航區、等級、職務。
2、見習資歷維護:見習資歷錄入時,不要選適任證,只維護見習資歷即可,因為不存在見習職務的適任證書。